若申请ISP业务,如须提供网站接入,需通过“ICP/IP/域名备案系统”、“IDC/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和“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一共三项的评测。
ISP业务申请者如果不直接提供网站服务,只做类似小区接入的业务,可只进行“IDC/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和“ICP/IP/域名备案系统”评测。但在许可证首页的“服务项目”中会注明“不含网站接入”。以后拟提供网站接入时,须先行通过“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评测方可进行许可证变更,增加网站接入相应业务内容。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申请材料 除提交表格以外,其它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专用章原件); 3、完...
申请经营ISP业务的企业应根据其开展业务所在地申请业务许可证:如业务位于某一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内,应向当地通信管理局申请省内经营许可证,其用户只能够本地区,注册资本要...
取得ISP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遇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及注册资本变化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自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ISP证申请企业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后要首先详细阅读“申请企业资质确认须知”内容,确认是否符合IDC/ISP资质要求。 ...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