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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

1、申办《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网SP应符合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且技术入资不得超过35%)
(3)、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等。
 
2、办理全网SP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
(2)、盖有工商局档案中心查询专用章的公司章程
(3)、近一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原件
(4)、股东自然人身份证,股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章程,股东股权结构图
(5)、办公场地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6)、主要员工简历、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7)、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
3、办理省网SP需要资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3)、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
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
(5)、公司成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提交验资报告原件;公司成立满一个或一个以上会计年度提交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本会计年度内实施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或有增资情况的,还应提交增资的验资报告原件。如申请单位为上市公司且在当年第一季度提交申请材料,在尚未对外公布年报前可以提交上一个年报的审计报告原件。
(6)、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办公场地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房产证明复印件;
(8)、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
(9)、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10)、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页);
(11)、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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